3.海关登记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高级认证企业”和“登记备案”目前,军队(包括武警)和警察,海关已经在全国正式设置了军衔制度,海关主任,海关副主任,经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海关一级监管和海关二级监管;三级关务监管到三级关务督察,由海关总局局长审批授予;海关总局机关一级海关监管和海关以下职称由总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各直属海关和下属海关的一级海关监管以下的职称由直属海关专员批准授予。1、海关级别行政级别职称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主任,海关副主任;二等,海关监管(一等、...
更新时间:2023-02-23标签: 海关企业分级海关企业分级备案三级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