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加“委托代理机构填写”一栏,具体包括申请人身份类别、进出境日期、包装类型、体积、标箱数、内包装件数、受托人名称、海关编码等七项内容,本决定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3.表体增加项目号、物品税号、规格/型号、货币制度、备注等5项,删除进出境地海关注释、有效期等2项。1、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1。在页眉中添加申请人姓名(中英文)、性别、出生日期、物品批准文号、出入境、出发/到达国家(地区)、装货/目的港、运输方式(水路、铁路、汽车、航空邮件等)、运输...
更新时间:2023-03-01标签: 海关总署第60号公告附件申请表海关总署附件填写代理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