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物品,每次以8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为限,金额在400元以内的免税;从上述地区或地区外寄递的个人物品,每次限额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一是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取得的自用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人民币,下同);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拟在境内停留自用,总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下(含2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于自用,数量合理,但烟草制品、酒类制品和国家规定征税的20种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1、在香港莎莎网上购买的两件化妆品,超出...
更新时间:2023-09-27标签: 1000清关明细列表化妆品1000元的化妆品关税大概多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