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年报审核通过后,可以解锁企业的通关锁,为确保-3年报、海关的顺利提交,总局将本年度年报的提交期延长至7月31日,期间海关将与此/无关,7月31日后企业被通关锁定仍可通过系统年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并由注册地海关手工确认。1、2018年度的海关年报入库失败怎么办?(1)检查JC企业年报的状态;(2)检查企业End年报投稿状态(必须准确,必要时联系企业即可);(3)确认内外网状态不一致,确认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种或...
更新时间:2023-03-12标签: 天津企业海关年报海关年报期至提交延长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