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关规范性文件是指海关总署,由直属海关根据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包括海关总署按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制定的。海关总署办公厅是全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海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海关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关政府信息,是指海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海关应当加强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海关总署办公厅是全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办公室或承担办公职能的部门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主任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关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除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国务院还有哪些 部门没有 规章制定权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3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及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这些机关可以分为国务院部门和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由国务院组成。国务院直属机构在国务院主管一项特殊业务部门,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重要行政部门部门。
部门 规章的主语也是因为单行法的授权规定而出现的。例如,1998年12月颁布的《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之一是依法制定《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条例》。根据第九届中央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机构设置,国务院行使证券监督管理职权的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所以在这里行使制定权的是国务院的机构-3规章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