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海关缉私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海关缉私侦查的流程是:受理案件、立案、侦查、破案、侦查终结,海关缉私部门受理公民举报的走私犯罪案件,海关其他部门和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
1、如何进行 海关缉私调查海关缉私侦查的流程是:受理案件、立案、侦查、破案、侦查终结。其中,立案是指:经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期限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鉴定期间为了查清案情,不计入办案时限。
2、 海关缉私局协助调查规定海关缉私部门受理公民举报的走私犯罪案件,海关其他部门和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海关缉私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主管机关处理。经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自己管辖的,应予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对检举、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告知申诉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诉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