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进口 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税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自用配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征收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办法进口第一条为满足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简化征税手续,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邮轮海关政策通知海关政策通知(请旅客和领队认真阅读)声明:进出境旅客携带下列报关单所列物品,应在报关单相应栏目如实申报,通关时选择申报通道,并将相关物品交由海关核验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关单样本:关于免税金额: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项)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出入境,明确进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自用物品进口从境外取得,总价值人民币5000元。非居民旅客携带总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个人入境物品拟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予以免税放行,单个品种限于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类制品和国家规定征税的20种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2、 关税的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分别适用哪些对象?有3个问题...1、关税关税的减免是关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减税或免税是结合税收目标和其他条件,在一定时期内鼓励和照顾部分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它体现了税收制度的严肃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根据海关法的规定,-2/的救济分为法定救济、特定救济和临时救济三种。(1)法定救济法定救济是指《海关法》、关税-2/法规和《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给予进出口货物的救济。
1.免税物品(l)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一票商品;(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和样品;(三)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过程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食品用品。(5)出口货物因故退运,由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并提供出口单证原件。经海关核实的可免交-3关税。但已收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3、免税与退税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