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为“武汉海关Office”,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根据规定,出口货物应由发货人在货物启运地交货海关申报,逾期期间来自海关-1/的,从第15日起按日计收逾期款项;运输工具申报自进境起超过三个月未交付海关-1/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收取并出售,武汉关区各分局海关依申请开通通道。
1、武汉 海关 申报在哪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写字楼1608室。热线:12360 海关统一服务热线,24小时人工服务;武汉海关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武汉海关 Office”,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如下:受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办公楼1608室;邮政编码:430040;受理时间: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00(节假日除外);电话:82768392(湖北省外请拨027);传真号码:82768024;电子邮件:whcpublicity@163.com;监督投诉电话:027-82768121。武汉关区各分局海关依申请开通通道。doc(注:如果您选择发送邮件,请在发送后拨打相关号码确认您的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便顺利办理申请。
2、 海关预 申报不能超过多少小时不能超过24小时。出口货物出境时,发货人应在装货前24小时向海关-1/申报。具体来说,一般是出口货物到达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仓库、场所后,在规定日期前24小时送达海关申报24小时。根据规定,出口货物应由发货人在货物启运地交货海关 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1海关-1/申报。逾期期间来自海关 -1/的,从第15日起按日计收逾期款项;运输工具申报自进境起超过三个月未交付海关-1/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收取并出售。
{2。